1. 水龙头损坏了。业主拒绝维修,单位没有用水供应。业主是否有违反「物业适合居住」的承诺? 业主一方「物业适合居住」的隐含承诺只适用于配备家俬的处所,而且只限于起租时的状况。这项承诺并非在租约生效期间一直延续。 因此,当水龙头在出租期间才出现损坏,业主似乎没有违反「物业适合居住」的承诺。 事实上,业主或租客或两者皆无责任维修损坏的水龙头,要取决于租约有没有载有特定的条款。 修订日期: 2022年 , 10月 , 18日 书籍遍历链接: 1. The water tap is broken. The landlord refuses to repair it and there is no water coming into the flat. Is the landlord in breach of the covenant of "fitness for habitation"? ‹ 上一页 返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