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正式卖买合约 虽然临时买卖合约已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但它只有一些基本条款,对双方(特别是买方)之保障实在有限。正式买卖合约由律师根据早前签订的临时买卖合约去草拟,正式合约会包含更详尽之条款并用作取代临时合约。但如双方未能签订正式买卖合约(例如他们未能一致同意正式合约的所有条款),他们仍会受临时买卖合约约束。 1. 签订正式买卖合约及缴付加付订金(大订)的一般步骤是怎样? 10. 临时卖买合约和正式卖买合约的条款有差异,情况会怎样? 2. 我(作为买方)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才打算在正式买卖合约中加入配偶或父母的姓名。我可否这样做? 3. 如果我想将自己的单位出售或转让给一名家庭成员或亲戚,我应该留意甚么? 4. 如果我想把我的物业给我的丈夫/妻子,我应该签订买卖合约还是执行「 送楼契」? 5. 住宅物业买卖合约所徵收的印花税(厘印费)是多少? 6.「住宅」及「商业」物业之印花税缴付手续是否有所不同? 7. 买方否可申请廷迟缴交印花税? 8. 物业买卖合约是否应在土地注册处注册?费用是多少? 9. 处理物业交易的律师费是多少?有关费用是否按楼价之定额比例计算? 11. 如果卖方/买方预期他会离开香港,因此无法签署正式买卖合约,他可以做甚么? 书籍遍历链接: Formal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 上一页 返回首页 下一页 ›